一、書寫惡評的人及這些評價網站並不是有權「裁判」者。事情發生都有前因後果;不能用片段短短的幾行字,幾篇短文,就能分辨是非曲直予以評分。
二、這些設立評價網站的傳媒,運作的方式已經「變質」;是商業性質的網站,其行銷方法十分惡劣;操控所謂的「綁架輿論」
說明:這種狀況,NVWM Realty就成了出氣的對象。
說明:我們在申請書及相關資訊上明顯的載明「申請費用,不論結果如何,是不退還的」。
房屋申請書也是申請人繳費簽署後才提出的。無論是否被核可租屋,都不退還;
因為我們查核申請人資料也是要對外付費的。
說明:可分為二種狀況:
1. 租客無理的或超出合約的要求,房東明確拒絕的。
2. 房東應該修繕或提供一些物品,卻怠於提供或修繕。
NVWM Realty角色是屋主的代理人;我們不是屋主,但我們一定會盡力溝通,如果屋主仍不同意, 我們也無能為力了。要知道「我們只是屋主的代理人,不是能做決定的人」。 我們不是推卸責任,能做好我們為什麼要做壞呢?也因此在誤會狀況下,我們就被寫了惡評。
說明:被驅逐後,NVWM Realty就被寫惡評了。
說明:這個問題比較複雜,涉及責任歸屬及是否負責問題;NVWM Realty是做不了主的。
如果幾經協調,不能盡如人意,於是我們就成了被寫惡評的對象了。
說明:一些不認識的人,可能是競爭者、眼紅妒嫉者;就不討論了。